發布時間:2016-07-21 熱度:348
征稅是必然,個人所得稅也是理應要交的,見名知義,個人所得稅征收的對象就是個人,征收的稅包括實物、證券、現金等形式。今天,
工商注冊小編就給大家嘮嘮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下列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問:什么是自行納稅申報?
答:自行納稅申報,是由納稅人自行在稅法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報取得的應稅所得項目和數額,如實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據此申報收入并清算個人所得稅的一種方法。
問:哪些人需要辦理自行納稅申報?
答:凡在中國境內負有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具有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從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問:“年所得12萬元以上”具體包括哪些項目的所得?
答: (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是指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取得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的合計數額達到12萬元或12萬元以上的。
(二)在計算12萬元年所得時,對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免稅所得以及允許在稅前扣除的有關所得,可以不計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項:
1.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至第九項規定的免稅所得。
2.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可以免稅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3.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問:個人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將同一月份所得合并,按照合并后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當月應納個人所得稅總額,如果兩處已經分別扣繳稅款,要從總額中減除相同月份兩處已經繳納的稅款,就其差額申報補繳。
問:哪些所得屬于個人來源于境外所得?
答:(一)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原因在中國境外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二)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轉讓中國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外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四)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從中國境外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上述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外,均視為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問:一個人取得多項所得,應如何計算納稅?
答:當納稅人兼有兩項或兩項以上應納稅所得時,按項分別計算納稅。在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同項所得要合并計算納稅。
以后會加強監管制度,現在的工商改革,就是為了以后的監管做鋪墊,為了營造更健康的市場環境,所以,該交的稅務還是要交,不要因小失大,這樣講得不償失,走正軌才能發展更長遠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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