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5-24 熱度:286
無錫稅務注銷 財稅知識 公司注冊 工商注冊
前言:
個體工商戶注銷去稅務局注銷稅務的流程,大體分為以下步驟:地稅注銷——國稅注銷——注銷營業執照——注銷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銀行——注銷公章。
中國各地稅務局的政策不盡相同,辦理稅務注銷程序也尤為復雜,下面理出稅務注銷所需之材料,及申辦程序。
一:稅務注銷兩種情形(解散和變更)
1、解散式稅務注銷
企業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情況的,終止其納稅義務。
注:必需要進行“固定資產的處置、剩余財產分配、和個人所得稅”的清算。
2、變更式稅務注銷
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而需要變更稅務登記機關的。
注:無需財產清算,只需做單純的原單位地點,稅務局的稅費清算注銷。
二:稅務注銷所需之材料
1、注銷稅務登記申請表,注銷稅務登記申請書。-(申請審批表)
2、解散、撤消的主管部門批準文件、決定書。-(股東會決議)
3、本企業被兼并、收購的合同協議。-(稅務注銷報告)
4、清算所得稅申報表。
5、清算資產會計報表。
6、注冊會計師的查帳報告。
7、該企業尚未使用過的空白發票。-(發票領購簿及繳銷結果)
8、發票購領薄,已使用的發票。
9、原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和稅務登記表)-(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10、近三年的帳簿、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納稅申請表。
11、其他的材料如代碼章、發票卡、IC卡、加密盒等。
三:稅務注銷的時間規定
1、時間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16條(強調注銷的時效性)
1.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2.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完工、離開中國前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五:辦理稅務注銷手續
1、資料準備齊全,即可分別向地稅局、國稅局辦理。-(開始辦理)
2、提交資料后約20個工作日內,以取得稅務注銷通知書為準。-(取得通知書)
注:在等待工商稅務局通知,并“領取注銷稅務登記通知單前”,“未領到注銷通知”的必須按期申報納稅。
3、拿到國稅、地稅注銷通知書后,到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注銷營業執照、1)
4、登報向社會公告注銷公司營業執照,自登報之日起過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辦理注銷申請。-(注銷營業執照、2)
5、到質量技術監督局,注銷組織機構代碼證。-(注銷組織機構代碼證)
6、注銷公司開戶銀行,銷毀公章。-(注銷銀行、銷毀公章)
六:特別注意事項
———企業所得稅虧損彌補問題
1、針對解散式稅務注銷
注銷后就不存在以后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事項,自然就不存在虧損彌補。
2、變更式稅務注銷的參考依據
所謂變更,就是公司名稱、公司住址、公司經營地點發生改變,能否進行虧損彌補,關鍵看主管稅務機關、稅務登記號(申報系統)是否改變,如果改變,就不能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
1、針對解散式稅務注銷(抵扣行為中斷)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的通知》規定,對納稅人倒閉、破產、解散、停業后銷售的貨物,應按現行稅法的規定征稅。對納稅人期初存貨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稅款,以及征稅后出現的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后不足抵扣部分,稅務機關不再退稅。
2、針對變更式稅務注銷(抵扣行為延續)
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按照相關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變更登記處理,但因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需要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并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在遷達地重新辦理稅務登記后,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予以保留,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允許繼續抵扣。
遷達地主管稅務機關應將遷出地主管稅務機關傳遞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遷移進項稅額轉移單》與納稅人報送資料進行認真核對,對其遷移前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確認無誤后,允許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
七:清算期清算
解散式稅務注銷
1、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在不再持續經營、發生結束自身業務、處置資產、償還債務、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財產“等經濟行為”時,應當及時對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稅、股息分配等事項的處理。
2、企業的解散,意味著對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資產負債、剩余財產需要進行清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