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4-25 熱度:275
之前,無錫自去年(即2015)年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實施“一照一碼”的登記模式。由于這個政策的推出實行,很多商友對“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有些許疑問,小編就整理了一下近期商友關于“三證合一 ”的問題,并進行了解答。
問題一:企業如只辦理了營業執照,沒有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是否可以申請換發營業執照?
答:可以,但需要提交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稅務登記證的聲明,并對真實性負責。
問題二:什么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答:根據國務院相關文件要求,對法人和其他組織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該代碼設計為18位,一個主體只能擁有一個統一代碼,一個統一代碼只能賦予一個主體。主體注銷后,該代碼將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詢功能。
問題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實行后,未換發的營業執照可以使用到什么時候?
答:“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后設立過渡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過渡期內未換發的證照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執照不再有效。
問題四:本次“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涉及所有市場主體嗎?
答:本次“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涉及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統稱“企業”),暫不涉及個體工商戶。
問題五:本次換照收費嗎?
答: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收取任何費用。
問題六:申請換照時發現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遺失的,應當如何處理?
答: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遺失的,應當提交遺失說明和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報樣。
問題七:什么是“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
答:“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建立統一登記流程、統一編碼和賦碼規則等,通過 “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工商 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稅務三個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
問題八: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后,企業注銷登記時是否要先行進行清稅申報?
答: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后,企業注銷時,需先進行清稅申報,并持稅務部門出具的《清稅證明》到企業 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過渡期內未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的企業申請注銷,登記機關按照原規定辦理。
問題九:換發了營業執照后,企業注冊號變成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否有相關證明文件?
答:營業執照換發后,企業辦理其他相關事務如有需要的,可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出具企業注冊號變更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文件。
問題十: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后,是否啟用新的申請表格和提交材料目錄?
答: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后,企業登記啟用新的申請表格和提交材料規范。申請人可以到無錫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官網下載新版申請表格和提交材料目錄,也可以到企業登記機關注冊大廳領取。
問題十一: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后,辦理企業設立登記是否還需要分別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稅務登記證的申請材料?
答:不需要。只需要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一套申請表格和申請材料。
問題十二:原登記企業怎么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答:“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實施后,已設立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時,企業登記機 將直接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如有需求,也可直接申請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申請變更(換照)時,應當交回原有營業 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